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各银行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岗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7日
解读文件:
https://www.hegang.gov.cn/hegang/zcjd/202401/1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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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