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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延续业务,名单如下:
鹤岗市天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培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23010H0180002,有效期限自2021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1日。
特此通告。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