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财规审〔2019〕1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18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1年10月份开展以工代训的22户企业具体人员名单进行补贴发放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至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468-3227091
监督举报邮箱:hgrsjgdw@163.com
附件:
2021年10月份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人员名单.xls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