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毒机关单位”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 是以中央、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这一工作目标,按照“预防为主、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深入整治”的工作方法,立足建立健全“无毒机关单位”长效机制,采取强化宣传、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内部排查等措施,确保全局无吸毒、贩毒人员,巩固了“无毒机关单位”的成果,保持了“无毒机关单位”的良好工作环境。现将我局创建“无毒机关单位”活动如下:
一、加强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领导
为加强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我局成立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沈鹤滨担任,副组长由芦 超、 张荣超 、牟利明 、
孙 军 、石 晶同志担任,成员各科室、各部门负责同志。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科室、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无毒机关单位”创建工作。
二、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各科室、各部门积极开展了以实现我局全体公职人员及家属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充分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防毒、禁毒的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在开展宣传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有利于“无毒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三、不断巩固禁毒工作成果
一是召开了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推进会议;
二是组织全局职工签定禁毒承若书;
三是组织观看了禁毒教育警示片;
四是举办了禁毒知识测试答题活动;
五是市举办了无毒机关毒品知识专题讲座;
六是组织全体职工关注“中国禁毒”、“黑龙江禁毒”、
“鹤岗禁毒”微信公众号并下载“龙头新闻”APP;
七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禁毒宣传角。
四、进一步提高禁毒防范能力
一是进一步端正防范毒品思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牢固树立禁毒工作大局意识。三是加强禁毒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禁毒自我防控毒品能力。
总之,创建“无毒机关单位”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到位,截止到目前我局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造毒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