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2021-02-25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中省市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组织实施地方标准。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协调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省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控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费防灾臧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县(区)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管理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 张鹤丹 电话15094521009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街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 杨闯 电话 15846880021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人 周海霞 电话 13803680697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人  

范伟才 电话 13846835739
  (五)火灾防治指导科。贯彻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

朱洪安 电话13384685831
  (六)自然灾害救援料。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灾害、地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 高强 电话 17713388667
     (七)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营商环境优化、简政放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人 武连升 电话 17713388669
  (八)综合协调与调查评估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 高航 电话  18714663366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助。负责人 汤兴兰 13613682226

(十)政策法规科。贯彻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人 徐纲 电话15545899997
     (十一)规划与科技信息科。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 王丹丹 电话18746809888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人 杨树祥 电话13351939123
     (十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贯彻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负责人 李东威 电话18904681971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 李加斌 电话14704661999   

    单位主要负责人:郑异军  鹤岗市应急管理局党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