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综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劳动工资、干部人事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拟订和贯彻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及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和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承担科技创新调查与科技统计、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年度科技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综合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安全生产工作。
(二)成果转化与科技资源配置科。拟订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承担技术需求征集与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编制、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负责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运行管理与建设。承担科技评估评价、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科研诚信等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推动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组织技术创新项 目、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申 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三)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示范。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黑龙江黑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对外合作与招商引智科。组织开展科技对外合作交流。拟订外国专家项目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人才工作,负责行业专家信息储备(专家库)平台建设,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 学传播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