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

2021-12-06 来源:政务公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住建发〔202126

 

 

关于“两节”期间开展全市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落实《鹤岗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反“三违”教育警示工作,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拟于97日起在全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拟定于202197日至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排查重点

(一)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现场控制措施。

(二)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配式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等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基坑工程资料、脚手架工程资料、起重机械资料安拆等安全管理资料完备情况。

(四)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施工试验检测资料、施工记录等质量管理资料完备情况。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扬尘治理情况。

(六)检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做好自检工作。

(二)把握检查重点。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要对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责任追究。绥、萝两县住建局、宝泉岭住建分局要对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问题、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1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9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