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规〔2022〕5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17届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鹤岗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鹤岗市冰雪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30年)》,推动我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1.支持冰雪企业发展。将年度计划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冰雪产业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享受市重点项目有关政策支持。加大对“百大项目”等重点项目服务力度,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专人跟进,超前服务,实施“面对面”“点对点”技术帮扶,特殊项目不受节假日限制,随到随办,按时办结,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对冰雪经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支持冰雪设施建设。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室内冰雪场地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以上,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的,各级政府按现行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支持冰雪旅游发展。对旅行社组织游客在我市停留2天1夜(含)以上,且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A级冰雪旅游景区的,按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印发的《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支持开展冰雪运动。落实“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部署,举办“赏冰乐雪”系列活动,免费发放冰雪公益体验券,带动更多市民零距离接触冰雪运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支持开展冰雪推广。鼓励开展冰雪文化推广、冰雪旅游推介、冰雪体育运动普及、冰雪装备展销等系列活动,支持举办行业示范突出、影响广泛的冰雪节庆活动、冰雪产业博览会。通过省、市级平台,大力推介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旅游、冰雪度假等冰雪产业企业,大力推广冰雪主题云演、云展、云游等新经济业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支持冰雪影视发展。鼓励影视公司利用我市冰雪资源拍摄影视剧,取景所在地提供便利条件并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支持冰雪人才引进。对在冰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通过“特殊人才”引进。帮助新引进的高层次冰雪产业复合型人才解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子女入学政策,符合要求的给予购置、租赁办公及居住用房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支持冰雪企业融资。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冰雪产业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推行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等多种权益性质押贷款。在“融资服务创新”方面,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畅通政府主管部门、银行机构、冰雪产业企业融资信息交流渠道;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助企帮扶活动,为冰雪产业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辅导与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鹤岗中心支行、鹤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支持冰雪项目土地供给。依法依规将冰雪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结合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创新冰雪产业项目用地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合理确定开发强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支持冰雪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冰雪产业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社会资本参与政策允许的国有冰雪产业企业重组改革,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由市文体广旅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
文件相关解读链接地址: http://www.hegang.gov.cn/xxgk_new/x_zzcjd/x_zcjdnew/2022/05/42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