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萝北、绥滨县生态环境局,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宝泉岭分局,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辐射安全与危险废物监督检测站:
根据张庆伟书记在《关于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督察情况的报告》中的批示“发现问题要跟踪。对整改效果要督导。对固体废物问题专项整治。像牡丹江医疗机构固废问题,其他地区都要整治。对工作不利可移交纪委监委追责。”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环发〔202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岗市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郭峥、黄菲菲 0468-3231793
邮 箱:hb3231713@163.com
附件:
鹤岗市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