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400000-2022-00057
  • 分类: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2022-10-27
  • 名称:关于印发鹤岗市实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号:鹤民规〔2021〕2号
  • 关键字:
  • 时效:

关于印发鹤岗市实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0-27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各县区民政局:
  为做好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实效,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岗市关于实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管理办法》,请各县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鹤岗市关于实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管理办法.doc
  文件解读地址:http://www.hegang.gov.cn/xxgk_new/x_zzcjd/x_zcjdnew/2022/10/44043.htm
 
                                     鹤岗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