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及《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鹤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同意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