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网
网站首页
相关政策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安排情况
监督评价
工作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巩固脱贫 成果
>
资金安排情况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7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pdf
附件2: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78号).pdf
监督举报电话:0468-3330017
受理单位: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