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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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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告
关于调整鹤岗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0时起,将萝北县宝泉岭农垦社区A区龙鑫嘉园小区3号楼4单元降为低风险区。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