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理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丰富普法内容,将法治建设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以法治化引领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工作与述职述廉同步开展,实现领导班子5人述法全覆盖;二是深化思想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专题学习2次,局党委会会前学习法律法规26部,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组织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是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宣传、执法培训、法律顾问服务等工作开展;优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等15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在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制定出台《鹤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利用”全链条管理提供明确遵循,实现“管理有法可依、执法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对本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废止文件2件,清理结果通过鹤岗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实现制度动态优化;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全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流程音视频记录归档;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率100%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有效规范执法行政裁量权;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专题执法培训,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2批次执法证新申领和换证考试,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2名,实行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组织各县(区)城管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提升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薄弱环节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完成了联合抽查任务2个,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推行“721”工作法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告诫引导。建立与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整治占道经营、违规广告等突出问题。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共治氛围。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3·15”“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深入社区、工地、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城管法治微课堂”,发布普法短视频,在天水湖公园、五指山公园设置法治宣传长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标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健全“执法+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全年排查化解城市管理领域矛盾纠纷3994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各县(区)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技巧不足,应对复杂案件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优化,对不同群体的普法供给精准度不够,新媒体宣传形式创新不足。
(二)原因分析。一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培训与实战结合不够紧密,基层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机会较少;二是普法工作统筹力度不足,对群众法治需求调研不深入,资源整合和形式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亲自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普法计划;亲自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立法调研、执法保障等难点问题;亲自参与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和普法宣传活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武装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县(区)城管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学习全覆盖、能力全提升。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推动《鹤岗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开展城管领域规范性文件“回头看”,健全执法程序标准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更坚实保障。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强各县(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比武等赋能活动;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机制,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法治宣传与执法实践深度融合。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