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岗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为鹤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医保支撑。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一是深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法规,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筑牢廉政根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将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了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完善制度体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优化生育保障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依据省级文件精神,经充分调研论证,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政策的通知》,将居民医保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提高住院分娩支付标准。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实现参保女职工合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同步落实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新政策,明确158天生育津贴标准及发放流程。二是健全医疗救助体系。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做好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救助对象识别、服务管理、基金支付等环节,提升救助精准度。科学认定50家医保救助定点机构,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服务网络。三是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印发《鹤岗市2025年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完成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联合民政部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核查机制,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享尽享,2025年重点困难群体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三)强化基金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9家次,处理违规机构322家,对218家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加大违规资金追缴力度,深化部门协同,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年内向相关部门移交“回流药”、骗保等案件线索25个,形成有力震慑。
(四)深化制度改革,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一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印发《鹤岗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实施方案》,指导两县完成预算测算与协议签订。在全省率先对儿科病组实行DIP结算分值加成,支持妇儿医疗机构发展。二是优化医保目录管理。动态调整DIP病种目录至2202组,严格执行省级耗材目录,将192条乙类耗材和8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推行门诊日间病房待遇政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三是落实药品耗材集采。严格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药品集采结果,平均降价70%;落实全国中药饮片联采结果,平均降价29.5%。深化骨科创伤、人工耳蜗等高值耗材集采,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和3个短缺药采购来源,有效控制医药价格。
(五)优化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推进全民参保。构建“五级联动”(市、县、乡镇、村、网格)和“五维驱动”(政策、服务、考核、协作、数据)工作机制,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63万人以上,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二是提升服务效率。压缩零星药费报销时限至15个工作日,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平均处理时长缩短至7小时内。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整合16项高频服务事项,群众办事便捷度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基金监管效能有待提升,智能监管手段应用尚不充分。二是政策宣传效果有待优化,宣传工作的持续性不够,常态化宣传机制有待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始终将基金安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为,持续整治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各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提升普法宣传与队伍建设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和业务轮训,重点提升执法技能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医保法治工作队伍。
鹤岗市医疗保障局将一如既往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鹤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医保力量。
鹤岗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