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以优化法治服务、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为核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鹤岗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为持续推进依法管水治水工作走深走实,我局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统筹协调、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要点,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召开2次局党组会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针对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优化、案卷管理等关键问题制定专项落实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到人。同时,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科室绩效考核和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坚持领导带头,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一同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学习20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执法培训、办理重大执法案件、化解行政争议,每月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全局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与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二是把述法工作全面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内容,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法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水氛围。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目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体系。一是抓住“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联合团市委、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鹤岗分中心在人民广场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水利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二是拓展宣传载体,利用局一楼电子屏持续播放水法治宣传片、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片等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内部普法,借助局业务大讲堂平台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业务科室利用每周五例会时间开展内部法规学习12次,开展政策法规知识测试4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健全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通过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将行政审批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罚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45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全面记录执法活动,统一使用省水利厅制定的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并聘请黑龙江畅心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合同12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12份,并建立鹤岗市水务局合同审查登记制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四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全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不断探索完善全局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并督促整改。五是检查河湖库、取水企业共计25家,并通过系统进行公示,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三)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治服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捋顺审批流程,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43个。二是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对全局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出245项内容,确保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三是推进 “水易通”水权模块建设,深化金鹤与龙江路桥等企业的水权交易合作,为企业短期用水提供便捷服务,获得了部委、省厅的高度肯定。四是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与相关企业就合同履约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完善合同时间条款,防范履约系统失信问题发生;建立12345投诉举报问题台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记录、跟踪督办,并定期回访,全年处理投诉举报求助问题33件。五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查摆出1个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并完成整改,推动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依法治理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水事秩序稳定。坚持依法治水、从严管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对黑龙江、松花江、梧桐河等重点河流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累计巡查里程超百余公里,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违法取水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通过大数据精准研判,开展鹤岗市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高耗水服务业如洗车场等重点用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排查共纳入备案场所374家,截至目前,374家场所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累计发现违规问题场所2家,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切实规范了洗车行业的用水秩序。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共办理涉水违法案件6起,有力震慑了水事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法监督覆盖面不够全面,对两县水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多停留在每月报送执法台账等常规动作,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不足,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掌握不够精准;二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查摆出的问题整改后,未及时建立长效机制,制度转化提升不够,导致个别问题存在反弹风险;三是案卷管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未形成统一完善的案卷管理制度,各科室案卷归档标准不统一、使用混乱,不利于案卷的保存和查阅;四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复杂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够透彻,在执法裁量、案件办理等方面的精准性不足,应对新型水事违法行为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目标,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全年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二)深化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形式推送更多通俗易懂的水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深化“五进”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业、学校、社区的水法治宣传,推动节水爱水护水意识深入人心。继续办好业务大讲堂,开展面向全局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建立案卷管理长效机制,统一归档标准,实现案卷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职工考取司法证等专业资格证书,定期与公检法司等单位开展横向联动交流,提升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参考行业先进地市经验,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深化“水易通”水权模块的推广应用,拓展交易场景,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用水服务。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涉水法治难题,完善12345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五)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点完善执法监督、案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推动制度转化提升。加强对两县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实地调研、联合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机制,定期对各执法科室法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为鹤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高效规范的法治环境。
鹤岗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