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3-12 13:4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八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市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筹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三服务”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将法治建设贯穿办文办会办事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高效能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内容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共计18次;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学习内容中,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10余项、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项、各类法律法规内容10项;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法律法规有关内容3次;在全办范围内组织网络答题3次;开展普法性法治专题讲座1次,通过各类学习、讲座等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步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述法工作要求,在每年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专门段落撰写本单位法治建设年度情况;主要负责人全面自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形成单独述法报告,在年度考核述职大会上进行书面述法;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自查总结履行推动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将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专题归纳梳理总结。2025年,共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面向社会公布,同时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向省政府、市人大相关审查平台进行备案审查的佐证提交;市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各市直单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125件,废止15件,宣布失效4件,清理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省司法厅。积极履行填报法治建设情况数据的主体责任,每年通过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督察管理平台对所督察的内容逐项进行填报,填报率100%。
  (三)强化以文辅政,筑牢文本基础。认真履行决策服务、文稿起草等服务职责,在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讲话等重要综合性文稿时,将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法治要求有机融入其中。2025年,围绕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工作部署,起草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市政府全体会议、专项工作推进会等重要讲话、汇报材料200余篇,形成了《关于“鹤岗小串”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的调研报告》《关于探索鹤岗市全方位深化对俄交流合作路径的调研报告》等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高标准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参谋部”“智囊团”。
  (四)严格公文制发,会议服务周密。带头落实“精文减会”工作要求,遵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制定政府文件、规章等,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程,2025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文件共计530件;办理省级文件1943件、市级文件460件、部门文件742件。严格执行市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均由相关部门进行前置审查,提高了议事的合法性、效率性。全年共组织承办国家、省政府及省级部门会议70余次,组织召开市本级会议110余次。市长办公会议18次。
  (五)深化综合协调,严格依法履职。在办文、办会、办事等各项综合服务协调工作中坚守依法行政准则,严把会议纪要合法关,在起草、审核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会议纪要文稿时,将合法性作为首要标准,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完备,必要时征求司法行政部门或法律顾问意见,从源头上防范违法风险,保障政令合法有效。全年完成60余次会议纪要起草审核;规范涉法应诉类等文件传阅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文件2000余份;同时在协调跨部门事务、督查重点工作、应对突发事件时严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六)规范办理程序,提升督办质量。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我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2025年,制发督查专报48期,其中32期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充分发挥了督查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全年累计办理各类网络平台群众留言135条,回复率达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4件,政协提案211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七)筑牢公开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主动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900条及政策解读18件,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0余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通过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形成了“1+8”统一管理体系,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于2025年获评国家级“建设高质量发展践行单位”。持续强化信息发布与安全监管,采用“人工+智能”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改,2025年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00余条,组织全市官方新媒体账号转发重要信息110条,处理新媒体错敏信息4000余条,清理删除违规信息200余条,保障了内容质量与运行规范,全面构建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与数字化服务体系。
  (八)恪尽值守规范,精进处突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发布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抓好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持续提升值班人员应急信息编撰等能力素养,确保值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2025年,实地走访5次、电话抽查值班工作200余次,确保了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及时调度、联动配合,科学处置,调度处置突发事件3次,向上级值班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3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规学习更新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未能第一时间纳入学习范畴,未能及时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工作能力。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宣传内容与各科室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形式方法较为传统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尚未充分显现。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锚定全面依法治市目标任务,推动法治建设与“三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政府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健全法规动态学习机制。紧跟国家、省、市新出台法规政策,根据各科室职能精准匹配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模式,推动学法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钻研”转变。
  (二)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实效。立足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普法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靶向普法。通过各类法治培训、法律知识答题等方式,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法治履职实践应用。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文稿起草、会务保障、督查落实等“三服务”全过程,健全依法决策、依规办事的制度规范,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为政府高效履职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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