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26 16:23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黑龙江省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以深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监督各环节工作,为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内容12次,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确保法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深度融合。以“市场监管党旗红,振兴发展当先锋”党建品牌为引领,打造“党建铸魂、奉法笃行”子品牌。与司法、检察、法院等单位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联合普法等活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三)贯彻上级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局报送并公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完成“十四五”时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终期评估,同步启动“十五五”规划谋划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参与立法调研,服务法治供给。配合省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跟进《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完成《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黑龙江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任务,研究报送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
  (二)深化“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平台公示行政信息12000余条,权责清单、裁量基准依法公开;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关键环节音像记录;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全年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三)推行清单管理,提升执法精度。完成本部门权责事项标准化清单的动态调整与编制。及时修订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持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包括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实现监管执法的精细化、标准化。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着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制度。通过省行政执法平台创建检查计划,执行检查任务。落实涉企检查“六公示”制度,公开检查事项32项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专项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省局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专项监督计划,重点开展“护航冬季冰雪旅游”“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行为”等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确保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有序。
  (三)创新案卷评查,推进智慧监管。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采用分局集中互查模式,并将案卷评查模块嵌入综合执法平台,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评查,提升评查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法治能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加强队伍法治能力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压实普法责任,完成总结验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圆满完成“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我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养。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开展订单式、实战式培训20余次,覆盖30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测试,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系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达到14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拓展宣传阵地,创新普法形式。落实省局法治宣传基地创建方案,积极推进阵地建设与升级。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超百场,发放资料十万余份。创新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普法,拍摄普法短视频7则。
  (四)健全顾问机制,规范复议应诉。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3起。
  五、聚焦中心工作,展现担当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将法治建设融入市场监管各项业务,以法治力量保障和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活力。牵头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两个专班工作,相关指标位列全省前列。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行“超时默认承诺制”等新模式,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9479户。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二)坚守安全底线保障民生。强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完成抽检监测1766批次。开展药品安全“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检查药械化单位1678家次。抓实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全市市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强化执法办案规范秩序。严格落实投诉举报闭环处置,受理消费者诉求,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设立维权服务站97家,发展ODR企业2000户。
  六、正视问题不足,明确改进方向,谋划下一步工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基层法治力量仍显薄弱;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用存在滞后;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创新性有待加强;跨部门协同机制与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党建+法治”融合成果;
  二是夯实法治制度基础,动态完善权责清单和裁量基准;
  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深化“三项制度”,推进智慧监管;
  四是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创新形式,精准施策;
  五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推动资源下沉,提升执法水平;
  六是深化协同共治格局,打破部门壁垒,凝聚监管合力。
  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奋力开创鹤岗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贡献市场监管的法治力量。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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