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将法治理念贯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安置就业等工作全过程,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的具体任务,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全员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开展会前说纪、“第一议题”累计学习18次,知识答题2场,覆盖干部职工30人次,切实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围绕退役军人抚恤优待领域,结合前期征求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大众意见,完成修改后,制定规号文件《鹤岗市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优化伤残抚恤工作流程的同时推动了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
二是规范行政行为。优化退役军人政务服务流程,全省率先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退役军人返乡“一站式”报到专区,将原需提交材料的6个窗口减少至1个窗口;将原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原需跑动次数从最多5次减少至1次或“零跑腿”,线上平台办理覆盖率达到100%,并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培训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全省四个地市发言)。
三、坚持普法惠民,营造尊法守法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组织普法宣传进军营、进社区活动11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1000余人。
二是强化法治服务。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联系点,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法援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广泛参与的军人军属维权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0余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配套政策与基层服务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新业态退役军人、流动退役军人的法制保障措施仍需完善。
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传统宣传形式占比偏高,线上普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足,对不同年龄段、行业退役军人的普法精准度不够。
三是干部法治专业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性不强,仅针对退役军人领域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应对复杂涉法问题的经验欠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基层调研,精准提供法治需求服务。对返乡退役军人、流动退役军人、伤残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开展法治需求调研,分类梳理政策适配性问题,并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重点工作,针对性提供法治需求服务。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相关政策法规,让涉军群体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借助公共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时推送涉军法律知识,为他们提供网上指引、咨询和申请服务,增强涉军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锻造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线上学习,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底评优评先考核机制中,同时鼓励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加强我局干部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为打造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鹤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