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鹤岗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黑龙江比优特东部物流产业园(仓储建设)项目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23 14:16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黑商联函〔2023〕1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黑龙江比优特东部物流产业园(仓储建设)项目(冷链设施部分)作为2023年度鹤岗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向省商务厅申报,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700万元。该项目由黑龙江比优特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已于2024年6月完成冷链部分建设内容,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对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700万元拨付给黑龙江比优特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来电、来函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长江     
  电  话:3128026   13349580161 
    
          
                                               鹤岗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3日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