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64号)文件要求,鹤岗市开展了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
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拟对鹤岗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2月10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居民身份证明或介绍信及书面听证申请前往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703)报名。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鹤岗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本次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成果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68-3358381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申请书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