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鹤岗市石墨高质化利用产业园-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规划地段位于鹤岗市鹤大高速东侧,县道南风井至新华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84.00公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9日,为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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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鹤岗市石墨高质化利用产业园-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