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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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14 12:18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编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鹤岗市红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鹤岗市双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鹤岗市群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鹤岗市隆鑫煤矿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鹤岗市丰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相关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已于1月3日-1月13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