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农厅规〔2019〕25号)和《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第二次修订稿)》(黑农厅规〔2022〕4号)文件要求,鹤岗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绥滨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认定合格,现予以公示:
绥滨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滨县忠仁镇兴隆村、荣边村、联合村、德胜村、富山村5个村,共涉及1个乡镇5个行政村。项目建设任务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11582.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1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82.5万元。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如后期省发改下达计划清单对建设任务、计划投资进行调整,以调整后建设任务、计划投资为准)。
根据评审结果,同意该设计成果,现拟安排批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项目安排实施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无问题,将按规定批复建设。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
受理单位: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8-3330025
邮箱:hgntjs@163.com
联系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45号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