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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4 09:54
  市发改委已完成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鹤岗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和消费结构在短期内无法根本性改变,低碳转型任重道远。
  二、整改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三、整改措施:1.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建立全口径能源项目台账,对台账内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调度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入库入统情况、存在问题等,推进项目加快建设。2.2025年6月底前,完成绥滨嘉泽恺阳1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成并网。3.谋划新能源产业项目,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建立鹤岗市新能源项目调度台账,定期对接有关县区及企业,及时了解项目投资入统、工程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二是绥滨嘉泽恺阳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并获得省国网公司接网批复。三是2025年以来,我市积极谋划零碳园区、五矿石墨绿电直连30万千瓦风电项目、龙煤鹤矿公司20万千瓦风电项目,争取在“十五五”期间全市新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例突破50%。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
  六、受理部门:市发改委
  七、受理电话:0468-3216122
  八、受理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09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发改委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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