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辖区内4宗过期矿业权进行注销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矿业权人可于公示期限内,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当面送达或邮寄至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0号,联系电话:0468-3358355。
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