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华能鹤岗电厂供热管线迁改工程临时用地位于鹤岗市新华镇永昌村与永祥村,于2024年4月获得用地批复,临时用地面积6.4263公顷,其中耕地5.9555公顷,复垦责任面积5.9555公顷。复垦义务人为鹤伊高速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复垦面积5.9555公顷,复垦率100%。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申请,2026年8月5日,我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对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验收,经现场踏查及审查相关材料,专家组及相关部门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原则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鹤岗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 韩路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