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公告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29 15:02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关文件和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8-3459877
联系人:韩桂清
受理单位:鹤岗市财政局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南三道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