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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林区封山戒严通告

信息来源:鹤岗日报 发布日期:2024-04-19 13:31
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
  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3月15日至6月15日正式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由于我市近期出现了升温、大风天气,森林草原防火等级持续升高,极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为应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危险的局面,确保春防关键期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从4月20日起至5月20日,全市林区实行封山戒严,严禁一切林区以外人员进入林区。
  在此,向“五一”节小长假期间准备到林区旅游观光的广大市民发出通告,“五一”节期间正值防火关键期,为加强人为火源的管理,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请您“五一”节小长假期间不要到林区内活动。如有违者,林草主管部门将依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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