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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提升社会救助质量

信息来源:鹤岗日报 发布日期:2024-06-27 09:17
    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按照生存型救助与发展型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物质保障+精神需求+能力提升”全方位救助体系,形成有温度、有力度的多维社会救助模式,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动创新试点,“三项机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把做好“物质+服务”工作当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高位推动,切实狠抓落实。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建立了以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专项资金为保障,其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和公益慈善资金等广泛参与的资金多元化购买服务机制。市、区财政每年均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配套资金,扎实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建立高效便捷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鹤岗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鹤岗市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将基层救助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工站三站融合,市区32个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全部建成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未保工作于一体的“三站合一”立体式基础救助平台,以专业社工服务为依托,满足“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困难群体多元化、差异化服务需求。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民政助理+协理员+社工+网格员”的“大救助”入户探访队伍,持续优化定期探访、重点探访、结对探访服务,主动摸排困难群众情况,及时发现救助需求,织密了“救”在身边的服务网、保障网。
    凝聚社会合力,“三项举措”构建多维救助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加大投入,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化、人文化、个性化的按需救助,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补充的有效结合。一张网络保整体,全方位监管无盲区。按照居住属地原则,建立在社区(居民区)一栋楼一单元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全市338个村(居)委会共建立1792个网格点,实现了一支队伍保服务,常态化照料无死角,监测、帮扶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市近2000名重病重残、贫困独居老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上门访视、清洁居所、代帮代办、心理疏导、情感慰藉等服务。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个性需求,制定“一户一档”管理档案。一批物资暖人心,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推进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强政府、社会等救助帮扶资源的统筹与联动,全面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五社联动”的社会力量,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为困难群众送去米、面、油、棉衣等生活所需物资。今年以来,慈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对困难职工、困难独居老人、困境儿童及其他困难群众等总计1331人予以关爱,累计投入慈善资金48.1万元。创新启动了“小膳大爱”爱心午餐资助项目,已累计为凤翔镇中心校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午餐资助159人次,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温暖与关怀。
    日常监管,“三种手段”提升社会救助质量。全面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台账、强化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取得实效。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县(区)民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第三方服务团队的责任义务,按照“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要求,将日常巡访和照料服务“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做到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强化业务培训和人员力量。根据实情和最新业务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000余名乡镇(街道)民政助理、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考试测试,检验乡镇(街道)与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服务团队的政策掌握程度,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严格日常服务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有台账、有分派、有跟进、有评价、有反馈”五个步骤,对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监管和满意度评价,通过电话访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听取对象意见建议,修正完善巡访照护清单,确保“政府能监管、对象用得上、服务靠得住”。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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