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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23日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信息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3 20:00



决定任命:
  王肇才为市政府秘书长;
  史大鹏为市财政局局长;
  刘光华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景生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雪松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
  陶 坤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刘延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 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郄鹤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王肇才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袁翔龙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 丽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徐 阳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桂芹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刘庆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晨霞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郄鹤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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