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
二、现场审核地点
鹤岗零工市场(南山区六号街道北红旗路71号,鹤岗职业技术学校右侧)。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申请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并一次性提供政策性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1.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5.“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提供村村大学生报名登记表、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服务所在区、县管理部门服务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7.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
9.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现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考核结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情况、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10.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
四、咨询电话: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8-3230505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三)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