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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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2 15:41
一、耕地604466.19公顷。其中水田337951.28公顷,水浇地787.45公顷,旱地265727.46公顷。
二、园地1359.66公顷。其中果园539.61公顷,其他园地820.05公顷。
三、林地650668.1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634625.53公顷,灌木林地1074.01公顷,其他林地14968.61公顷。
四、草地10348.59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284.54公顷,人工牧草地15.77公顷,其他草地10048.28公顷。
五、湿地77189.63公顷。其中森林沼泽26057.42公顷,灌丛沼泽4668.95公顷,沼泽草地41933.92公顷,内陆滩涂3594.39公顷,沼泽地934.95公顷。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328.32公顷。其中城市9141.8公顷,建制镇2862.12公顷,村庄21271.34公顷,采矿用地1731.77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1.29公顷。
七、交通运输用地18329.8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30.97公顷,公路用地6357.7公顷,机场用地25.37公顷,港口码头用地4.14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04公顷,农村道路11210.63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565.4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2725.12公顷,水库水面2789.97公顷,坑塘水面6341.69公顷,沟渠21991.2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717.43公顷。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