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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林长责任区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07 14: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依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鹤办字〔2021〕28号)文件精神,制定市级林长责任区域。
  市级林长:
  王 兴 柱  市委书记
  责任区域:鹤岗市全域
  邓 维 元  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区域:鹤岗市全域
  市级副林长
  张    剑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区域:鹤岗市两县及六区
  王 林 田  龙江森工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责任区域:龙江森工集团鹤北林业局
  梁 道 满  北大荒农垦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责任区域:北大荒农垦集团宝泉岭分公司
  王 洪 斌  龙煤鹤岗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责任区域:龙煤鹤岗矿业公司


                                             鹤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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