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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8 14:47
  经鹤岗市人民政府批准,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拟对1宗(总面积5000㎡)国有建设用地实施收储。现将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公告表公示如下:

序号

拟收储地块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原土地取得方式

收储成本万元

1

1-042

鹤岗市工农区学府路西四道街2号(原双鹤食品院内)

5000

兴山区政府征收完成

50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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