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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7 10:25
  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鹤岗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2025〕53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我市1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鹤岗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附件2:鹤岗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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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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