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去年,我省颁布了《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我市为深入落实“四零承诺”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此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付延海,市第二中学校长尹德才,市育民小学校长李铁艳,请他们就我市“四零承诺”工作开展情况向媒体和公众进行发布。
首先,请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付延海作主旨发布。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付延海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2020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三部门联合颁布了《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四零承诺”是指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文件下发后,落实“四零承诺”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
一是通过部门联动着力解决“择校”问题。2020年由鹤岗市教育局、鹤岗市公安局和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组成的联合核查小组,共同审核中心城区热点学校小学生入学和小升初学生入学信息,确保中小学生按学区入学。
二是通过“阳光分班”着力解决“择班”问题。2020年在我市中心城区热点学校启动了“阳光分班”工作。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各界优秀人才代表和家长代表等对电脑一键分班进行现场监督并将分班结果现场公布,做到分班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是通过规范排座规则着力解决“择座”问题。2020年各中小学校座位分配综合考虑学生身高、视力和男女比例等因素,结合教室大小、学生人数和桌椅分布等实际,制定公平合理的排座规则,并定期轮换。
四是通过制度建设解决“指定”班干问题。全市各中小学校评选学生干部更加公开透明。小学一、二年级,由班主任指定班干;初中新一年级入学初,由班主任临时指定,入学一段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可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
五是制发规范性文件,坚决落实“四零承诺”。2019年6月,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共同制定《鹤岗市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为实现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规范性文件支持。
2021年7月,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鹤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颁布,健全了我市常态化、长效化落实机制。
一、关于如何进一步推进落实“零择校”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和“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1)普通高中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
(2)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学区内房产、户籍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应全部免试登记入学。
(3)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的,根据划定学区范围,实现户籍地学生免试就近入学;采取对口升学方式招生的,对口小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升入对口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应初中就读。
(4)对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简化入学程序、妥善安置,落实优抚政策。
(5)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生监护人可向所在县(区)有空余学位的可就读学校提出就学申请,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严格审查学生入学信息。
(1)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审查信息 “两证齐全、两证一致”的原则。“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据此确定入学学校。“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
(2)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就要严格审核两证,按照招生计划情况,根据“顺位原则”的排序从前到后,录取满额为止。不完全符合“两证齐全、两证一致”要求的,要根据学位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排序后统筹入学。
第一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二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三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四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以落户时间先后为序。
第五顺位: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第六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由市教育局负责学生户籍和房产证明收集整理,市公安部门负责户籍信息确认,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房产信息确认,杜绝通过办理假户口、假房产证明获取入学资格。
(3)审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在学区居住时间
①2022年秋季入学新生,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
②2023年之后秋季入学新生,需要持两年以上学区内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明入学。
③学区内户籍及产权证不满两年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三是对热点学校实施学位锁定政策
(1)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当年起,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在锁定年限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市教育局统筹安置拟入学新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2)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商服、车库、等非居住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关于如何推进落实“阳光分班”政策
一是要保证均衡分班。实施阳光分班、均衡分班是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本质属性的根本要求。“零择班”,即总的原则是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学校要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等。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主要通过电脑派位等方式均衡随机产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普通高中学校分班同样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不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
二是要保证分班过程的公正公平。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的分班方案要提前一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分班过程中,由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分别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录像监督指导分班过程,并邀请若干名家长现场参与“阳光分班”。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将在开学前后,对学校阳光分班情况进行检查。
三、关于如何落实“零择座”政策
坚持公平公正的排座方式,采取定期轮换制度。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对身体有残疾等特殊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采取横排轮换串座。加快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从源头上消除因大班额造成的学生座位拥挤、后排座位离黑板过远等问题。
四、如何落实“零指定”政策
一是小学一、二年级,因学生年龄较小,自我认知不完善,学生干部可由班主任指定;初、高中新一年级入学初,因同学之间互不了解,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前提下,可由班主任临时指定。
二是入学一定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均须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也可采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
三是采取民主方式遴选学生干部,采取综合评价和民主评议方式评奖评优,学生评奖评优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不得由学校和班主任直接指定。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密切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合力支持下,避免了各种人为干扰,“四零承诺”工作有序推进。
在 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教育系统将不折不扣地强力推进落实“四零承诺”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所有程序规范实施、阳光操作。我们将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建立约谈、问责和通报机制,对系统内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家长和各级部门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理解,希望有更多学生家长的广泛参与,以及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继续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推进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向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主持人:
谢谢付延海局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有问题的记者朋友可以举手示意。
请记者提问。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