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萝北县水务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23〕1号)要求,依据《黑龙江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3年版)》(黑水规发〔2023〕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鹤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经市水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鹤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
鹤岗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图片解读:《鹤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