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0-09-16 15:2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红旗路;邮编:154101;电话:04683357588)。

一、概述

2018年,城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结合实际,着眼长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和各基层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小组,在全局建立起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完成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践行宗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严格执行,以质论价,货比三家,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对道路、园林等工程建设都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对道路施工封道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示和发布。进一步深化公开层次、拓展公开内涵,重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都由市财政局现场专人验量,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大了供热信息的公示,及时把全市供热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并组织全市各供热部门收听收看了供热专题行风热线。

(三)完善制度,推进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奖惩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屏幕对政务信息及时行了公公示,且建立了政督、检查、考核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行,接受广大市民的督和举报,安排负责受理和答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提高了服务水平,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做到了“马上就办”,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通过“两台两报”大力大力宣传城市道路建设、华能供热工程、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等项工程和市容卫生、清冰雪和供热管理等工作。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清雪、楼房供热等问题,我们都在相关媒体和微信、贴吧等平台进行答复,化解矛盾,理清事实,从正能量上引导社会舆论。截至20181231日,共集中报道199次,其中,在鹤岗电视台《新闻联播》、《百姓百事》栏目、电台等发布新闻报道、通知通告109条;在《鹤岗日报》发表新闻报道、通知通告46篇,在《鹤岗晚报》发表新闻报道、通知通告44篇;在微信公众号、鹤岗贴吧中发布信息、通知通告25篇;报送《城管信息》5期;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12319指挥中心全年受理投诉1923件,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及广大市民的称赞。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11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5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9

(一)认真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政务公开和公示制度。坚持公开原则,把审批事项、依据、数量、程序、期限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示范文本等进行了公示。为高效、优质服务群众,我们对局所属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办事中心,方便了群众,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了体外循环。

(二)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依法接受述职评议工作。我局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2018年认真办理人大建议32件、政协提案17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行路难、停车难等民生问题,被评为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距离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网上办公和服务的功能还不完善等。

2019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组织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对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  

    二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城市管理和建设,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运行。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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