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关文件和资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8-3459877
联系人:韩桂清
受理单位:鹤岗市财政局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南三道街
附件:
黑财指(农)【2022】1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