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

2022-06-10 17:46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8-3330017
  联系人:李桐 
  受理单位: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9号   
  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4号.zip )
     2、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45号.zip ) 
                                        
                                            鹤岗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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