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15:27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鹤岗市政务公开办(信息科)在办公室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相关指示和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建设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政务公开办以一条主线为统领、一个平台做支撑、一个目录定标准、一个报告提质量、一个服务促转型为工作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条主线为统领,即以《鹤岗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统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发了《鹤岗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谋划和部署,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依据,为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前打好基础。

个平台做支撑,即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支撑,推进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和市相关部门需求,在保障80余个栏目按时更新的基础上,对我市、县(区)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进行了改版,对全市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库,创建了部门规范性文件专栏,提升群众查询便捷度。同时,将该平台链接到全市各级政务新媒体主页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个目录定标准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标准,对市、县(区)涉及公共安全、项目建设、民生福祉等26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完善,并将通过市、县(区)政府网站和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外进行公开

一个报告提质量按时、高质完成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数据准确真实、内容全面客观”等相关要求,指导两县六区、市直各单位规范编制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年报》50份;对辖区内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报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了《鹤岗市2021年度政府信息年报》,并按规定时限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

一个服务促转型,即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申请答文书格式,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从严把把握不予公开信息范围,不断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增加了政务新媒体留言、电话预约依申请等多种途径,为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提供便利。全年规范处置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14项。

同时,为方便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与文电科一起将市政府、市政府办出台的文件公开性审核和解读内容审核工作由“事后”办理,提到“批前”审核,由相关文件的解读与原文一并报市领导批示,缩短了文件解读时间,提高了解读文件的审批层次。全年审核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28件;完成规范性文件解读2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1

1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4

 2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4

 4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4

 4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观认识不足个别县(区)和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内涵,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及时等问题。比如,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很多,基层单位对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意识不强、更新不够及时,等到市里检查了,才会临时更新二是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基层单位从业人员对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识学习不够,群众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多数等同于信访案件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某区在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时,没有按要求给予群众答复,而是当成信访案件处理,导致群众向市政府公开部门投诉是基层力量薄弱。各县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兼职,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时间和精力不够,导致工作基本是被动应付;乡镇和街道更是“三不管”状态,涉及具体工作时,临时抱佛脚,时间一长就放下了,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国家新出台的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指导,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本领,大力推动主动公开,并及时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精神,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全市各单位,督促、检查基层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过程性监督检查,以查代培、以干代练,全面提升办公室信息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年完成集中培训3次,以查代培、以干代练30余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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