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泉岭二九〇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23 10:25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宝泉岭二九〇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鹤岗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姚远
  联系电话:0468-3231729      
  传   真:0468-3457857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9号市生态环境局(1541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宝泉岭二九〇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建设单位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泉岭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10千伏二九0变电站本期增容改造1号主变,容量为20MVA。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总投资461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已建设完成,施工期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以回顾性分析为主。

(一)废气环境影响

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采取定期洒水,覆网防尘等环保措施,施工期扬尘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

(二)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车辆到附近指定地点进行清洗,因此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堆肥处理,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四)噪声环境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机械同时施工情况,且夜间不施工。同时,施工期是短暂的,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五)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局部及时进行硬化处理,临时堆土场修建围挡护坡,避免施工期因水土流失造成区域水环境污染。加强疏水导流,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一)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1.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

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设计时就要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应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特别是在出现最大电压梯度的地方,金属附件上的保护电镀层应确保光滑。

2.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

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要特别关注绝缘子的几何形状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在安装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二九0 110千伏变电站的减震、隔声和降噪等措施。

三、其他环境防控措施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必须在运行主管单位设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该部门的职能为: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监督管理计划;

(2)建立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的数据档案,并定期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3)经常检查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的环境调查等活动;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鹤
很高兴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