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400000-2025-00003
  • 分类:鹤政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5-02-19
  • 名称: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号:鹤政办发〔2025〕3号
  • 关键字: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5-02-19 14:44

鹤政办发20253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人民政府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鹤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由政府予以调整。

附件: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19   

      

附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鹤岗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4-2030年)

市城管执法

202512

2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心城区供水及污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

市城管执法

202512

3

鹤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

市生态环境

202512

4

鹤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市生态环境

202512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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