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30400000-2025-00010
  • 分类:鹤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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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5-06-25
  • 名称: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鹤政办发〔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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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6-25 08:48

鹤政办发20251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释放夏季市场消费潜力,推动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将于2025年7月1日至10月8日,实施2025年鹤岗市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特色文化旅游发展,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升级旅游基础设施,健全旅游市场机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出特色线路、美食盛宴、文旅盛事、鹤岗好物,丰富“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供给,擦亮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金字招牌,放大全国“美食旅游目的地”和“北方最佳自驾游目的地旅游城市”品牌效应,吸引更多游客将鹤岗作为夏季旅游的首选目的地,打造“生态鹤岗”,做优“大美鹤岗”文旅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清凉鹤岗”精品线路升级行动

1.打造“界江”主题旅游线路。依托G331边防路、界江界湖等资源,推出界江游线路主题产品,开通“游龙江三峡”中俄界江游新航线,打造“乘船游边境”新业态,提升“龙江三峡”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2.打造“避暑”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市优质避暑旅游资源,联动A级景区,设计推出可观赏、体验、游玩的避暑游精品线路,并在沿街以LED屏幕、广告牌等形式加大宣传,持续提升国家级避暑旅游目的地”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城投集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3.打造“农业”主题旅游线路。以“乡村四时好风光”为主题,积极推荐精品景点线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依托域内田园美景、农耕文化、乡土美食、乡风民俗,积极推进“农业+旅游”模式,不断丰富乡村休闲旅游业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4.打造“森林”主题旅游线路。设计以亚洲单体面积最大的鹤北原始红松林”“鹤岗国家森林公园”为主的森林游主题线路。创新发展森林+研学、森林+康养、森林+运动等基于森林的延伸产品,增强游客参与性。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林草局、市城投集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5.打造“研学”主题旅游线路。围绕抗联文化、垦荒文化等主题,依托东北抗联文化鹤北陈列馆、中国青年志愿垦荒纪念馆等文博场馆,开发精品研学线路。发黑龙江流域博物馆等三家黑龙江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单位及宝泉岭现代农业生态园研学作用,为青少年搭建亲近自然人文的成长平台,深化研学课程,促进景区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6.打造“边境”主题旅游线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开发边境自驾游和休闲游,打造特色“餐饮+民宿”项目,推动界江旅游班船运营,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跨境游,做活旅游团队免签业务,鼓励游客走出国门游览异国风光。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7.打造“自驾”主题旅游线路。依托名山自驾营地、松鹤自驾营地等特色自驾营地,设计自驾游特色产品,推出彩虹路、太平沟景区等特色景区景点。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林草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8.打造“湿地”主题旅游线路。设计包括清源湖省级湿地公园、绥滨月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在内的湿地游线路,推出“十里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游打卡地,置身于“东方白鹳最北故乡”的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9.打造“民俗”主题旅游线路。依托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红光村、民族文博馆等资源,设计开发民俗游精品线路,体验朝鲜民俗风情,赏特色朝鲜民族歌舞,品地道朝鲜美食。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10.打造“康养”主题旅游线路。基于我市良好的气候和生态环境优势,整合森林、湿地、田园等资源,加强高品质康养旅游产品开发和供给,促进“避暑+休闲度假+生态康养”等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市城投集团、北大荒集团宝泉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二)实施“欢腾鹤岗”文旅融合赋能行动

11.推动演艺场景多元融合。开展演出进校园、进景区、进商场,培育演绎新空间,拉动文旅消费增长。积极争取爱国主义题材教育剧《黑蛋儿快跑》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全省新剧目调演。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12.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供给。组织开展青年歌手大奖赛、舞蹈大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高质量开展“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等惠民活动。启动“百年鹤岗”广场文化艺术节,做到“周周有活动、场场有特色”。持续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节”、广场舞展演等大型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13.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深入开展鹤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一步丰富鹤岗多元文化。各文博场馆举办有关民俗文化、抗联文化陈列展览。举办2025“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鹤岗专场活动、非遗进校园活动等。积极申报市级非遗项目。〔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14.拓展文旅国际交流合作。通过举办第八届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第三届全国独轮车邀请赛暨俄罗斯青少年夏令营活动等文体旅活动,扩大中俄文旅交流合作示范区成效。〔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外事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15.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全面升级2025鹤岗第二届半程马拉松,积极引入中国篮球公开赛预选赛及大区赛,承办全省羽毛球邀请赛等,构建多层级、广覆盖、品牌化的体育盛事矩阵。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三)实施“臻味鹤岗”烟火寻鲜逛吃行动

16.深度开发地域性特色美食。提升“鹤岗小串”城市名片,举办鹤岗小串烧烤节、兴山群众观影季、“欢乐year工农”等夏季特色美食活动,增流量、聚人气、繁经济。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四)实施“雅居鹤岗”住宿品质保障行动

17.打造高端品牌酒店和特色民宿。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加强宣传省对2024-2026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政策,壮大住宿市场主体规模,鼓励具备条件的本土酒店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鼓励文旅企业与住宿行业加强合作,创新“住宿+旅拍”“住宿+文创”“住宿+康养”等融合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特色民宿建设,加强旅游星级饭店和星级旅游民宿评定复核。组织开展服务技能培训,提升住宿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实施“畅行鹤岗”旅游交通强基行动

18.加强旅游交通运力保障。做好运力储备和调度,组织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企业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安排城乡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与铁路有机衔接。根据需求增设区间车等。加密通景公交线路发车班次,构建公共交通“快旅”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鹤岗车站;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六)实施“潮购鹤岗”文旅消费焕新行动

19.推动鹤岗好物品牌提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等元素,打造具有鹤岗特色的文创产品。支持企业开发冰箱贴、版画等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实施“满意鹤岗”旅游服务提质行动

20.打造优质旅游体验。组织导游参加职业服务技能练兵活动,实施精英导游进阶培养。发挥“文旅体验官”“首席文旅服务官”作用,实施早介入、早改进全覆盖式体验监督。持续实施“十大监管护游行动”,持续推行“十大涉旅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21.优化智慧旅游服务水平。推广“一键玩龙江”各模块应用,加强3A级以上旅游景区5G网络覆盖,优化“智慧导游”AI智能问答服务,提升数字人导游服务能力。按需提升景区及道路移动网络覆盖质量,对景区及通景公路进行网络升级。〔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通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推出涉旅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公法伴游·四季无忧”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举办“大美龙江,无法不美”文旅普法活动,开展涉旅法律咨询、游客维权等服务,在全市重点景区配套设立工作站,举办“旅法沙龙”、派驻志愿者、畅通“12348”服务热线,提供全方位涉旅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八)实施“优享鹤岗”旅游设施优化行动

23.实施A级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指导A级旅游景区全面开展强基焕新升级建设,加强景区标识标牌、导览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推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松鹤西湖旅游景区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开展旅游厕所专项整治。开展旅游厕所达标行动,推动A级旅游景区内的厕所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实施“安游鹤岗”市场监管护航行动

25.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持续开展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责任险投保和实际经营地址“三项核查”。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旅行社实施分级分类和精准监管。〔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2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旅行业市场监管,重点治理涉旅区域场所虚假宣传、缺斤短两等问题,严厉打击涉旅企业制售假冒伪劣旅游产品、价格欺诈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严厉打击“黄牛倒票”、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27.提升涉旅投诉办理质效。深化“大数据+网络化”和“互联网+监管”举措,定期公布旅行社投诉排名,建立健全涉旅投诉处置、回访、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投诉处置“不隔夜”。完善涉旅投诉“先行赔付”制度,及时回应和解决游客投诉举报问题。畅通12345热线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快速处办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加大“诉转案”力度,加强行刑衔接。〔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28.加强涉旅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景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旅游餐饮企业及景区内餐饮场所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督导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涉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包车管理,对旅游包车摄像头、车辆定位系统全面检查。〔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实施“大美鹤岗”品牌营销行动

29.开展鹤岗文旅IP打造特色宣推活动。设计鹤岗旅游宣传口号、LOGO、吉祥物,制作文创产品、旅游宣传品,拍摄优质视频,“按季节、分主题”的创意设计话题营销、事件营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30.拓展国内宣传矩阵。深化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形成多平台多维度流量覆盖。推出更多好线路、好产品、好活动。组织参加文旅博览会、旅游交易会,举办重要客源地宣传推介活动,推动产品共建、资源共享、客源互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31.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快捷处置并严厉打击恶意抹黑、关联炒作、“地域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预警敏感网络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三、政策措施

32.落实“引客入市”奖励。落实《黑龙江省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奖励办法》,提高旅行社“引客入省”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推出文旅促消费政策。推动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挖掘文旅消费市场潜力,发放文旅消费券,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机制

34.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扁平化指挥机制,发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职能,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35.开展联动执法。加强联动执法,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加强涉旅全链条各环节检查、监管,联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36.形成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用好“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账销号、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0月8日前〕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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