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局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

2021-04-20 16:39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黑龙江省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方案》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教育局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公平公正教育环境,努力办好有质量、有内涵、有温度的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
  二、实施办法
  (一)实现“上学不求人”
  一是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减少“热点学校”招生计划,实行九年一贯制学校直通政策。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依托电子学籍系统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转学和中小学学籍管理,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通过建立户籍、房产证明核查机制,组建多部门联合核查组,推动“热点学校”和偏远学校进行“硬联盟”、实行教学一体、资源共享、师资共建3项原则,实现共享发展的目标,逐步从根本上消除家长的择校思想。普通高中(含民办)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
  二是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2019年开始,在全市中小学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优秀人才代表、优秀企业家代表、家长代表、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分班过程,新闻媒体全程跟踪、录像,当场公布结果,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全面落实“零择班”。
  三是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各中小学校尊重学生生长规律,依据学生身高和男女比例等因素,结合教室大小、学生人数和桌椅分布等实际,制定公平合理的排座规则,定期按照横向和纵向两种方式轮换座位,确保儿童少年预防近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中小学校公开评选学生干部,小学一、二年级,可由班主任指定班干;初中新一年级入学初,可由班主任临时指定,入学一段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同时,公平组织评奖评优。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评奖评优条件,制定本学校具体的评奖评优制度,公开透明组织评选。
  (二)实现教师职称评定“不求人”
  一是统一标准,规范基层推荐工作。制定《鹤岗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基层推荐指导标准(试行)》,要求各基层学校严格按照《指导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的推荐标准,严格规范基层学校的职称推荐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学校推荐流程。制发《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并出台了推荐方案报备、校长回避、推荐小组推举、观察员观察、评委实名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值、分值畸高畸低约谈、鼓励教师参与、分值保密、异校评审推荐、责任追究、师德一票否决12项保障制度,规范了评审程序,提升了评审质量。
  三是层层公示,确保评审公开透明。明确要求各学校要对本年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政策、基本条件、岗位数额、推荐数额、推荐对象等内容进行公开,基层单位教师申报推荐材料实行“一展示”制度,推荐名单上报市级评审委员会前至少公示三天,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市级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中国鹤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按规定处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现中考体育考试“不求人”
  市教育局在2019年的中考体育考试中采取智能IC考试卡,考试全程实现“一卡通”,现场公示成绩,杜绝人为因素干扰。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每个考场都设立多个角度的录像和监控设备,整个考试过程阳光、透明。2021年将继续优化“一卡通"考试制度,配齐配全电子测试体育考试器材,完善体育中考改革方案,扩大体育分值项,及时向考生和家长发布考试须知和考场注意事项,让更多的社会监督力量参与考试过程,真正做到中考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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