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8 10:12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重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充分运用政务公开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分工任务。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人。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撰写工作。在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完善公开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结合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和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对形成的各类建设行业政府信息,按照审查内容、程序依法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对保密公文收发、网络发布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公文收发、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确保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三是继续规范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制度,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并按照标准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三)组织新闻宣传,主动信息公开。坚持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工作的首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大局和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和传统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提供新闻通稿、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在新闻宣传中展示建设工作动态、工作成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今年我局组织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现场观摩会等一系列宣传报道。

(四)强化管理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考核追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结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应该公开而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解答群众咨询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意而导致投诉,经查属实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是提升服务意识质量。印发我局公职人员“六个规范”、“四零承诺服务卡”,针对行政审批重点部门开展风险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服务言行,充分认识到身为服务人员的自觉,使干部职工综合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全年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量40件,其中:通过新闻单位宣传报道3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2条,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10条,“双公示”行政处罚5条、行政许可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5

5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0

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了一些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信息表现形式不够丰富、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协调配合,科室之间、单位之间、科室与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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