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6 17:40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市发改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们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小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202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到履行职能,提高能力和水平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委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专人按照时间要求上载信息。落实信息上载专人,加强信息公开页面的管理,及时准确上载公开内容信息。责任处室按照要求做好公开申请的反馈,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台账。提出发布平台改建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四是继续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价格和收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阶段性地向社会公布进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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