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8 10:11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我办对外公开了班子成员、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行政权力、服务承诺、工作事项及办理流程等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LED彩色大屏幕发布了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按标准管理,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人防办暂无人防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与处理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2

5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更新时效性仍需加强。

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公开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办将按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人防机关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与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快捷、方便查询。

二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及时将人防工作成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向市民征求意见建议,掌握民意动向,推动人防工作创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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