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9-16 17:41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社会关切,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办事不求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于201812月成立,没有自建门户网站,因机构转隶将“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由市场监管局机构转隶至市营商环境局,目前尚未全部接收,公开动态信息61条、政策法规124条,公示“双公示”信息8071条。市营商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政务网站“鹤岗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公示动态信息10条。政务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公开152条(“鹤岗营商”23条、“鹤岗市人民办事中心”117条、“信用鹤岗”12条)。主动公开条例、制度5条。召开了一次以“办事不求人”工作为主旨的新闻发布会。参加市“行风热线”节目1次,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化和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报送时效性不强,信息采写质量不高,缺乏深度加工;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不主动,网上信息报送数量少、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均衡;四是信息化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政务服务平台和信息信息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管理,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机制,建立规范的制度保障机制;严格考核,建立规范的督办考核机制。二是创新载体,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最新资讯、政策解读,使公众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有更加透彻的了解。三是突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重点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有效促进营商环境系统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四是扩大效果,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以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公开、政务访谈为途径,不断扩大政务公开效果和影响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岗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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